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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印发《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区物业管理区域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08:19     

柳建房字〔201714

 

 

关于重新印发《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区物业管理区域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业主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在2013年制定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区物业管理区域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预案进行了充分修改,现重新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区物业管理区域预防

     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220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区物业管理区域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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